我們協助持牌保險機構使用 AML/CTF 打擊洗錢方案,以遵從法例要求。
保險業監管局屬經營長期業務的獲授權保險公司及再保險公司,以及就長期業務進行受規管活動的持牌個人保險代理、持牌保險代理機構及持牌保險經紀公司 (以下統稱「保險機構」) 的有關當局,並依據《打擊洗錢條例》第11 及12條獲授權調查涉嫌違法或違規行為。
如保監局有合理因由相信有人可能已犯《打擊洗錢條例》所訂罪行,或有理由查訊保險機構是否已違反《打擊洗錢條例》第5(11)條所界定的指明條文,保監局可根據《打擊洗錢條例》第11條展開調查。
獲委任的調查員可要求有關人士交出相關紀錄或文件、就交出的紀錄或文件給予解釋、回答與調查有關的問題及提供其他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