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协助持牌保险机构使用 AML/CTF 打击洗钱方案,以遵从法例要求。
保险业监管局属经营长期业务的获授权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,以及就长期业务进行受规管活动的持牌个人保险代理、持牌保险代理机构及持牌保险经纪公司 (以下统称「保险机构」) 的有关当局,并依据《打击洗钱条例》第11 及12条获授权调查涉嫌违法或违规行为。
如保监局有合理因由相信有人可能已犯《打击洗钱条例》所订罪行,或有理由查讯保险机构是否已违反《打击洗钱条例》第5(11)条所界定的指明条文,保监局可根据《打击洗钱条例》第11条展开调查。
获委任的调查员可要求有关人士交出相关纪录或文件、就交出的纪录或文件给予解释、回答与调查有关的问题及提供其他协助。